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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2007-01-04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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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

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院、系:

为了更好地组织好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2007年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等相关文件,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

2、申请书必须使用2007年新版申请书表格。

3、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职职工。

4、博士后、在职博士生的申请必须有导师的推荐信。

5、 申请人必须对项目组成员的出生年月、职称、学位及所在单位等严格审查。

6、 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亲笔签名;国外合作者必须提供知情同意书及委托签字的委托书。

7、 申请书有外单位合作人员参加必须在合作单位信息栏里填上合作单位全称;签字和盖章页必须是法人单位红章。

8、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及其他未做特殊说明的专项等,必须提交一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9、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及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必须提交一式七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至少含一份原件)。

10、 院、系科研管理人员应认真审查申请书内容,特别是申请者和参加人员的个人信息。

11、 院、系最后上报的申请书清单,必须有分管科研的副院长、副主任的亲笔签名及院、系单位公章。

点击浏览2007年国家有关学科鼓励支持领域文件

点击浏览2007年生命科学部各学科重点项目资助计划及立项领域文件

科技处医科办

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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