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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报:剩药能否赠送有争议
2013-03-08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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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记者 涂晓晨 通讯员 严 珑 肖行远□

“老伴住院期间,得到了不少好心人的关心与帮助。如今他去了,把没用完的药送给需要的贫困患者,希望能够帮到他们。”近日,68岁的武阿姨把价值数万元的药物送到武汉协和医院泌尿外科病房。

武阿姨的老伴宋伯伯于2010年5月查出患有前列腺癌,随后到武汉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住院治疗,并与医务人员及病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去年11月中旬,病情加重的宋伯伯不幸去世。料理完后事,武阿姨专程来到医院捐药。

据该科护士长杨荆艳介绍,武阿姨送来的药主要有4种,分别是氯膦酸二钠胶囊、康士得、抑那通和艾去适,此外还有一些普通药品,总价值达万余元。

该科主任曾甫清教授说,通常医院不接收患者用剩的药品,但因这些药品几乎没有拆封,且经检查确实没问题,科室便满足了武阿姨的心愿。目前,该科已将价值约5000元的药品赠送给一名贫困前列腺癌患者,剩余药品也将陆续赠与合适的患者。

记者了解到,病人治好病或去世后,所剩药物要么过期要么被丢掉的事时有发生。将未用完的药物转赠给需要的贫困患者是否可行?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按规定,医院、药店必须从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且药品一经售出后,除质量原因外不允许退换,因为药品售出后的储存条件无法保证,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安全。药店回收过期失效药品后,必须由药监局统一组织销毁。

至于没有使用完的药品是否可以转赠他人,该人士表示,法律对此无明文规定,但是从安全上讲并不提倡,因为药品有其特殊性,尤其处方药,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因此,搭建公益的剩药赠送平台目前仍有很大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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