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是经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2005年10月1日施行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规定实验动物管理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实验动物许可证,依法规范地生产和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开展实验动物相关活动的人员必须具备《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考核合格证》。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文件精神,特举办湖北省2012年第二期实验动物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考核合格者发给考试合格证书。考试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需两部分均通过方为合格。
培训内容:实验动物有关法律法规、实验动物质量控制、常用实验动物的生物学特性、免疫缺陷动物和转基因动物、动物模型及动物实验设计、动物实验的质量控制等理论教学。
报名资格:本年度累计参加考试(含机考和操作考试)不超过两次的考生可以报名。
本次培训班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3日。
报名方式:登录湖北省实验动物公共管理平台:http://219.139.243.252/
培训时间:2012年12月8日上午8点30分开始,8、9号为期两天
培训地点:同济医学院形态楼3楼大教室
考试时间:2012年12月15日上午8点30分开始
机考地点:同济医学院形态楼计算机房
操作考地点:实验动物中心1号楼3楼实验操作室
湖北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
201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