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批“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2-12-12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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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各相关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鄂发〔2010〕24号),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共青团湖北省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12〕109号)的要求,我院将推荐2名“博士服务团”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服务锻炼时间及岗位安排

第二批“博士服务团”成员主要派往秦巴山区、武陵山区、大别山区、幕阜山区4个连片特困地区所属县市和神农架林区。服务锻炼时间原则上为1年。

“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的岗位和职务,根据本人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级别,一般安排挂职担任县直专业技术部门、乡镇(街道)、县域企事业单位副职或助理,不占挂职地方和单位的领导职数。

二、 报名资格和条件

“博士服务团”人选应是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有吃苦和奉献精神,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有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中青年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具体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

4、专业要求:心血管、普外科、呼吸或消化内科、肾病内科、心胸外科、肝胆外科、肿瘤内科、耳鼻喉科、眼科、儿科等相关临床医学专业。

三、 服务待遇

根据有关精神,“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其行政职务安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服务锻炼期间,省委组织部按照每人12000元的标准拨付调研工作经费。“博士服务团”成员公休假和探亲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服务锻炼期间,每季度可在接受单位报销一次服务地和家庭所在地的往返交通费,因公出差费用由接受单位负责。

四、选派办法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医院党委组织部研究,提出推荐人选上报省委组织部。

五、有关事项

请各科室认真协助做好“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的报名和推荐工作。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志填写《湖北省第二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表格请到湖北省博士服务团网站或者协和医院办公网组织部栏下载),由所在科室审核后,于12月18日前报院党委组织部,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电子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5726362

电子邮件:zzb@whuh.com

协和医院党委组织部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2012121117021475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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