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大力整顿医疗秩序
我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举行
本报讯3月16日,我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在教学楼三楼举行。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冯正文,院党委副书记曾甫清出席大会,院纪委副书记余达林主持大会。全院副科以上干部参加了大会。
会上,冯正文同志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卫生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
受院党委书记、院长王国斌同志的委托,冯正文通知发表重要动员讲话。他说,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医药卫生行业是这次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院党政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专门研究了我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并制定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规定)。同时召开了全院科室正副主任、科护士长及行政、后勤副科级以上的干部动员大会。
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要大力整顿医疗服务秩序和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对药品和医疗耗材价格的监管,防止变相涨价和层层加价。要切实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院和医生的用药和治疗行为,杜绝开单提成,对医疗卫生领域腐败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卫生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本地区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对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肃查处药品、设备器械购销及基建工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结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医疗服务中收红包、乱收费等违规违纪问题;针对专项治理和查办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剖析原因,探索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的治本之策。
下一步医院将根据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在上级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在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医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动员、加强法规法纪的学习、提高广大职工的思想认识、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完善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治理商业贿赂和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使广大医务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重朔白衣天使的形象。(袁柏春范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