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从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我院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李长春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云山主持会议。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延东宣读了《关于表彰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
自2000年以来,我院坚持把文明创建活动作为全院精神文明、医德医风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坚持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线,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医院思想文化建设、党的建设、学科人才建设与平安和谐医院建设当中,不断巩固全院教职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医院从实际出发,从机制上保证,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拓展力。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院长为主要负责人的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并形成了党委办公室重点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了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涌现了一批又一批全院职工学习的榜样,使全院的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发挥作用、取得实效。医院坚持把文明创建活动作为医疗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强素质、抓质量、树形象、创品牌”,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吸引力、渗透力、感染力和辐射力,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信赖和赞誉。
近年来,我院先后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等国家级荣誉,并连续三次获得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称号。在此基础上,全院上下齐心协力,奋力向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目标迈进,今年终于结出丰硕的果实。
全国文明单位是中央文明委授予创建单位的最高荣誉。此次我院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充分肯定和极大激励,也是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里程碑,这一荣誉的获得必将激励全院教职员工为实现我院建成国际一流医学中心的宏伟奋斗目标而努力奋斗。(袁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