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日上午11时,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我院纪委、监察科召集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专题讨论会议。
在会上,院纪委邵增务副书记传达了12月26日全国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组织大家学习、讨论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将“九不准”的每项要求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各牵头部门召集配合部门讨论、制定具体、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由纪委汇总后,形成医院落实“九不准”实施方案。
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玉对“九不准”逐条进行了解读、分析,同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广泛开展学习宣传,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讨论,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二是认真抓好贯彻执行,要求医院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三是坚决查处违规行为,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四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五是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在全院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六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医院党委对贯彻执行“九不准”负主体责任,纪委、监察科对贯彻执行“九不准”负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近期,院纪委、监察科将制作“九不准”宣传册,发放给每个职工学习,同时召集与我院有业务往来的医药企业负责人,传达文件精神,发放宣传册,并签订知晓回执及医药购销廉洁合同书。
(纪委、监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