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疾病诊断编码问题的通知
2008-04-23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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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各临床科室:

在门诊医生站应用过程中,许多医生反映,使用疾病诊断时,目前的ICD-10码不太方便,且与具体情况有差异。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在保持ICD-10码框架不变的条件下,予以适当修改。现请各科室将需补充的内容,统一整理后,一周内,提交网络中心,再由病案科审核,补充到系统中,供各科室使用。

医务处

网络中心

200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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