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协和医院关于着装、胸牌佩戴的规定(暂行)
2008-08-29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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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医院关于着装、胸牌佩戴的规定(暂行)

全院各单位:

根据院办公会议精神,自即日起,对全院职工着装及胸牌佩戴作如下规定:

1、凡在本院上班的工作人员,即医生、护士、技术人员、药剂人员、返聘人员、合同工、临时工、研究生、本科生、进修生、实习生、物业人员等,在医疗工作区均必须穿工作服并佩戴胸牌。

2、医务人员不得穿工作服在非医疗区从事与医疗无关的活动。

3、机关、后勤人员在工作时间,无论是否穿工作服,均必须佩戴胸牌。

4、后勤人员一律不得穿医务人员工作服。

5、自即日起,全院一律穿新式工作服(即印有蓝色“院徽”)上班,并要求着装整洁。

6、离退休人员不得穿未佩戴胸牌的工作服在医疗工作区活动。

7、对未按规定着装、佩戴胸牌的临床、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其医德医风考评将扣分。其他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着装、佩戴胸牌,将追究其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请全院各单位按上述要求,自即日起认真执行,医院将定期组织检查并通报。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0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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