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北省第六期实验动物
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是经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2005年10月1日施行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规定实验动物管理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实验动物许可证,依法规范地生产和使用合格实验动物。
为切实加强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质量管理,维护生命科学的真实性、科学性和严肃性,湖北省科技厅从2008年开始,在科技计划和成果管理活动中加强对实验动物工作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对涉及实验动物的科技项目立项、项目验收、成果鉴定、科技奖励申报等科技活动依法进行审查。对应用不合格的实验动物或者在不合格的实验环境设施内取得的动物实验结果,一律视为无效,其科技项目不予项目验收和成果鉴定,不予评奖。在申请材料中必须提供“三证”:《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实验动物设施使用证明》和《实验动物人员培训合格证》。
根据以上规定,凡要开展动物实验的科研人员必须先拿到《实验动物人员培训合格证》,方能开始动物实验。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省科技厅文件精神,省科技厅和省实验动物学会特在同济医院免费举办一期实验动物专业技术培训班,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发给《湖北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考核合格证》。
培训时间:2008年12月6日、7日二天;
考试时间:2008年12月13日、14日二天;
培训教室和考试地点再另行通知。
考试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二部分,考试非常严格,需二部分都合格才能通过,望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做好准备。
需参加培训的人员在报到登记时需提交:姓名、性别、专业、身份证号和一寸登记照片一张。如考试合格,还需缴证书工本费10.00元(此项暂不缴,发证时再缴)。
前期实验动物专业技术培训班考试未通过的人员请登记参加补考。
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28日。
联系人李安意 电话83663663,836668766。
冷翠英 电话61234330
湖北省实验动物学会2008-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