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职工医疗费报销时间定于2009、6、22~24日三天时间,地点:保健科。请需要报销医疗费的职工带病历、发票、医疗卡及本年度内任一月工资单,子女报销医疗费须带病历、发票、医疗证、医疗卡按时到保健科报销,过时不再报销,请大家相互转告。
保健科
200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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