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湖北省2009年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考试的通知
2009-12-08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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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湖北省2009年实验动物从业人员

专业技术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是经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2005年10月1日施行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规定,我省实验动物管理实行许可证制度,凡从事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实验动物许可证,依法规范地生产和使用合格的实验动物。

为切实加强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质量管理,维护生命科学的真实性、科学性和严肃性,湖北省科技厅从2008年开始,在科技计划和成果管理活动中,加强对实验动物工作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对涉及实验动物的科技项目立项、项目验收、成果鉴定、科技奖励申报等科技活动依法进行审查。对应用不合格的实验动物或者在不合格的实验环境设施内取得的动物实验结果,一律视为无效,其科技项目不予项目验收和成果鉴定、不予评奖。在申请材料中必须提供“三证”:《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实验动物设施使用证明》和《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湖北省科技厅和湖北省实验动物学会将不定期组织全省实验动物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试。全省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工作相关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报名培训和考试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将发给《湖北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考核合格证》。

湖北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考试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两部分都及格才视为考试合格通过,单项不及格可在下期考试时报名单项补考。

从2009年12月开始,所有考生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由网站【培训系统】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南】进行网上报名)并自行打印准考证。按照湖北省科技厅的有关精神,目前此项培训考试属于免费培训考试项目。如考试合格通过后,再缴纳证书工本费10.00元,领取《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前期实验动物专业技术培训班考试未通过的人员,请登记报名参加补考(注明需补考项目和上期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2009年12月13日湖北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考试,由华中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承办,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武汉市汉口航空路13号)举行。网上报名将于2009年12月7--9日开放,提前或逾期系统将不接受网上报名。参考人员请依照报名系统中的【报名指南】做好网上报名工作,并按时持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09年12月13日上午8:30-12:00;

理论考试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形态楼5楼计算机中心

操作考试地点:同济医学院基础医学院机能实验室一楼

咨询联系电话:027-83692751

湖北省实验动物学会

华中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200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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