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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医院肿瘤中心医用气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0-04-12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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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医院肿瘤中心医用气体改造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此次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肿瘤中心医用气体改造工程,通过招标比选方案确定该项目中标单位,完成医用气体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协和医院肿瘤分院;

(3)工程规模:见招标文件

2、施工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实地勘察、结合本单位施工理念进行编制,满足肿瘤中心医用气体改造工程的技术要求。

(2)遵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和法律法规标准。

(3)工程施工须保证技术的通用性,满足医用气体行业评定的标准;

(4)具有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和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具有承担过同类项目的经验和业绩;

(6)时间要求:要求签订合同前提交工程施工方案、材料清单、图纸,签订合同后50天即完成所有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任务。

(7)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3、报名条件

申请人资质等级: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省级以上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医用中心供氧、医用中心吸引系统注册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行业内重合同、守信誉,并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的企业;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资质,并取得相关证书。本工程的投标人不允许采用转包的形式。

5、主要资格条件和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业绩: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业;

(2)优秀的建设团队: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项目的工程业绩。

(3)其余资格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投标申请人请于2010年4月 12日上午9:00,拟投标单位将资格预审要求文件递交至招标人(协和医院招标办公室)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请持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等资格预审要求查验的原件和存的复印件;通过审核单位,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277号

电话:招标办 027—8572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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