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0-04-28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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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认定对象

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在岗的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按专任教师对待)、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课程,取得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医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学人员)。

二. 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4月25日— 2010年5月10日

报名网站: 中国教师网 (http://www.jszg.edu.cn)

2.网上报名流程:参见附件中《2010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和《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工作使用手册》。

三.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0年4月26日— 5月10日(有效工作日)

现场确认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包括

(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请在认定申请表右上角注明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身份证复印件;

(4)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或专科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提供专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具有博士学位者务必提供博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6)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复印件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7)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院系负责人签字、盖行政章)

(8)省资格认定体检表1份(体检仅限校医院、协和医院、同济医院、梨园医院);

注:体检表请附上血液化验单心电图单

(9)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1份;

(10)学校出具的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专任教师劳动合同,专任教师岗位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复印件1份,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

(11)由教务处提供的最近一年以上教学任务(课表)(加盖教务部门公章),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部门提供;

(12)副教授、教授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涉及的表格见附件。所有材料请统一用A4纸复印,按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学校出具的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教学能力测试表、课表依序整理夹好。申请人还需交小二寸照片一张,背后注明单位、姓名。(照片要与网上报名提交的电子版相符)

2. 上述材料请按时交至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详情请登录网站

http://hr.hust.edu.cn/在此网页的“最新通知”中,有关于开展201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2010-3-29);请一定按照其中的要求填写。

五、如有疑问可致电协和医院人事处,85726359

人事处

2010.4.28

通知附件:〔此附件请在http://hr.hust.edu.cn/content.asp?type=4&id=516下载〕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简况及提供的材料清单》

2.《2010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3.《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工作使用手册》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表)

5.思想品德鉴定表(申报系统中也可下载)

6.申请资格证体检表 (16开正反页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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