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我院职工提取货币化补贴的紧急通知
2010-10-11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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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各单位:

经与湖北省房改办联系,我院在职职工因已购买商品房提取个人货币化补贴的人员,在提交商品房购买合同的同时必须提交个人申请。请院各单位在收取个人商品房购买合同等相关资料的同时收取个人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医院总务处房产管理中心。

个人申请基本格式如下(以下请个人手写):

申请

湖北省房改办:

因本人购买商品房需提取个人货币化补贴,请贵办给予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总务处

201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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