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校研[2006]28号文件的规定,从2008级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硕、博士)招生起,导师需要支付招生计划费。截止2010年8月6日,我院还有部分导师没有缴纳。已经及时缴纳了招生计划费的科室是:血液内科、肿瘤科、中医科、风湿科、传染科、放射科、妇产科、口腔科、小儿外科、胸外科、药剂科。
招生计划费将用作为发放研究生助学金的费用,请没有缴纳招生计划费的导师自行到财务处办理,将招生计划费从各自的课题经费本转到(或现金缴纳)财务处的专用账面上(财务处联系人:周进)。导师如欠缴招生计划费,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将停止其2011年研究生招生资格。
请各位导师及时缴纳招生计划费,以便医院财务处及时将招生计划费上交华中科技大学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