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和医院门楼景观照明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符合招标条件,此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概况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协和医院门楼景观照明设计、施工、货物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
(2)项目地点:协和医院内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
2.2 投标人需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应具有景观照明设计及施工的历史和业绩。
2.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安全质量问题;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对于提供以上资料不全及不符合以上条款的投标人,其参加投标的资格将被取消。
三、 主要资格条件和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 业绩: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即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2、 优秀的建设团队: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项目的工程业绩;
3、 其余资格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 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年11月26日上午8:30 ,拟投标单位将资格预审要求文件递交至招标人(协和医院招标办公室)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请持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等资格预审要求查验的原件和存的复印件;通过审核并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单位,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地 址:协和医院行政楼六楼招标办617房间
电 话: 027?85726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