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组织推荐2015年度国家卫计委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函
2014-01-13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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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鄂卫生计生科教函〔2014〕1号

关于组织推荐2015年度国家卫计委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函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有关高等院校:

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卫生计生委公益性行业专项(以下简称行业专项)的组织推荐工作,按照《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推荐2015年度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4]8号函)精神,我省将启动2015年度国家卫生计生委公益性行业专项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有关高等院校可作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组织所属单位项目申报,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可申报2项。申报承担和参加单位条件、申报负责人条件(详见3)。

(二)申报项目方向严格按照《2015年度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重点研究方向和支持领域》(附件2)要求,项目要体现目标凝炼、重点突出的原则,只设项目层次,项目不分解。针对相关重大科技问题,凝炼并确定主要目标与任务,由优势单位独立或牵头整合相关优势力量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所解决问题要围绕行业需求,应用性强,有实效性,提出的临床诊疗规范(指南、共识)要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中华医学会相关专业委员会认可。在科研诚信、医学伦理、生物安全等方面要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三)鼓励支持跨学科、跨省联合协作、共同开展的研究项目。

(四)项目组织申报单位应对所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违规现象,将酌情减少下一年度申报指标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二、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项目申报时需提交的材料

1、2015 年度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计划书(附件4基本信息一);

2、2015 年度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计划书(附加5基本信息二);

3、2015 年度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计划书(附件6技术方案);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项目组织推荐单位推荐函;

(2)项目组织推荐单位专家论证意见;

(3)项目承担单位申请函(单位正式公文);

(4)项目查新证明(省部级以上查新机构出具);

(5)项目承担单位伦理委员会同意申报证明(预审查);

(6)项目承担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7)合作研究协议(应明确承担单位、参与单位的责任,双方加盖公章);

(8)自筹资金承诺函;

(9)研究内容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菌(毒)种或样本保藏、生物制品生产的,需提供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批准文件副本;

(10)项目基本信息表二相关证明材料;

(二)项目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递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两种形式。纸质版文件一律用A4 纸打印,白色皮纹纸作为封面,胶订,一式2份。电子版文件须刻录光盘一张,内含系统导出文件(PDF和word 版本)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版。请各个申报单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报省医学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计划书技术方案部分不得涉及目研究团队的单位与个人信息,不得涉及项目运行管理相关信息。项目申报单位和主要参加人员以在线申报时正式提交版本为准,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

(三)项目申报时间要求

织申报单位务必在2014年1月24前完成申报,省卫计委2014年2月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推荐评审,届时将从中选出5个项目向国家卫计委科教司推荐。

三、联系方式

寄送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100号,省临床检验中心(省医学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

邮 编:430064 联 系 人:卢云雁 联系方式:13971491508

附件:1、《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推荐2015年度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4]8号函)

2、2015年重点研究方向和支持领域

3、2015年组织推荐项目基本条件与要求

4、2015年项目计划书(基本信息1)

5、2015年项目计划书(基本信息2)

6、2015年项目计划书(技术方案)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2014年1月8日

15年度行业专项申报指南.pdf

附件1 2015年重点研究方向和支持领域.pdf

附件2 2015年组织推荐项目基本条件与要求.pdf

附件3 2015年项目计划书(基本信息1).doc

附件4 2015年项目计划书(基本信息2).doc

附件5 2015年项目计划书(技术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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