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负责人、科室继教负责人:
按照《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 [2015] 09号)(鄂继医教办函[2015]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做好我院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内容要符合卫生人才培养的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康复医学、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学科。为加强医学紧缺人才培养,2016年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儿科和精神卫生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和公布(网址:http://cmegsb.cma.org.cn)。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国家级项目所授学分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一天2分、最少6个学时计算,请申报时酌情安排,以免后期办班时出现随意缩减或增加学时的现象。
1.项目申报时间:2015年7月20日(周一)—8月28日(周五)
2.项目备案时间:2015年7月20日—2015年12月11日(注:备案项目是指获批的2015年非备案项目已经举办完成并网上汇报执行情况后,拟在2016年继续举办的项目)。今年已举办过的需要备案的项目,请科室本次一并备案并交继教办盖章,提早备案以免遗漏。
3.网上申报的项目需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到继教办。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内容应与该项目网上申报的内容一致(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点鼠标右键打印,打印材料需交继教办盖章)。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需由授课教师签字(备案项目除外),材料首页需科室负责人签字。
4.供参考的申报表(报继教办的纸质材料请参考上文第3条):
申报新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
5、申报工作截止后,只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而未进行网上申报的,视为无效申报;进行了网上申报,但未收到纸质申报材料的,亦视为无效申报。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另外,获批的项目当年未举办的,来年省医学会将降低该负责人所申报项目获批的权重。
三、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新批准项目和经核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16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5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经核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16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6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怀伟、冯明洁
联系电话:85726935
武汉协和医院
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
2015年7月20日
附件1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附件2 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