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五批“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5-12-29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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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各相关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实行人才工作重心下移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共青团湖北省委《关于开展第五批“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15〕82号)的要求,我院将推荐3名“博士服务团”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服务锻炼时间及岗位安排

第五批“博士服务团”成员主要派往秦巴山区、武陵山区、大别山区、幕阜山区4个连片特困地区所属县市和神农架林区。服务锻炼时间原则上为1年。

“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的岗位和职务,根据本人专业领域和特长,一般安排在县直专业技术部门和县域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工作。

二、 报名资格和条件

“博士服务团”人选应是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有吃苦和奉献精神,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有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具体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

4、专业要求: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相关临床医学专业。

三、 服务待遇

根据有关精神,“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其行政职务安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服务锻炼期间,省委组织部、团省委按照每人12000元的标准拨付调研工作经费。“博士服务团”成员公休假和探亲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服务锻炼期间,每季度可在接收单位报销一次服务地和家庭所在地的往返交通费,因公出差费用由接收单位负责。

四、选派办法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医院党委研究,提出推荐人选上报省委组织部。

五、有关事项

请各科室认真协助做好“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的报名和推荐工作。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志填写《湖北省第五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附件下载),由所在科室审核后,于1月15日前报院党委组织部,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电子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5726362

电子邮件:xhyyzzb@163.com

“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

协和医院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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