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决定开展第九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宣传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和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就业育人工作实效,展示湖北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成果,推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 征集类型及名额
“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设置5类,包括开拓创新类、自主创业类、基层就业类、参军入伍类、自强奋进类。院系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人选,按每类不超过一人推荐至学校。推荐人填写《第九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见附件);附个人事迹及相关证明材料,事迹要求字数2000字以内;生活照和工作场景照各1张,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清晰度不低于500万像素。要求材料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填写院系报名链接https://www.wjx.cn/vm/Otj6e8Y.aspx# ,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交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材料(PDF版+word可编辑版,含证明材料扫描件)以“院系名称+事迹类型+学生姓名”命名发至指定邮箱:yjswhuh@163.com。
截止时间:4月27日14:00,逾期不再办理。
三、 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湖北省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和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端正、积极
向上。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
准则,未受到过任何处分。
(二)类型条件和范围
1.开拓创新类
①2023届毕业生。
②学研结合,勇于开拓,创新争先,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
创新上显现重要成果。
2.自主创业类
①毕业5年内(含2023届毕业生)。
②在校或毕业后自主创业。
③学以致用,勇于拼搏,敢于实践,自主创业取得明显成效。
3.基层就业类
①毕业5年内。
②毕业后在基层就业(“基层就业”: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3年及以上,申报时仍在基层岗位工作。
③扎根基层就业服务,工作业绩突出,成为本单位、本行业
业务骨干,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4.参军入伍类
①现役或退役复学的大学生士兵。
②政治军事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在部队有优异表现。
5.自强奋进类
①2023届毕业生。
②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志愿服务、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
出的事迹或成绩。
联系人:付老师 欧阳老师
联系方式:027-85726337
附件:第九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
协和医院研究生党委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