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0日至1月15日,财务处联合武汉市税务局在全院三个院区内开展个税政策宣讲,并组织现场填报。
医院领导高度重视个税改革工作,指出这是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要保证每位职工都能享受到税收改革的红利,为此,税务局专家针对医院实际情况,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及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操作两个方面进行了生动详细的讲解。除巡讲外,财务处还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审议通过。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依条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2018年12月8日,围绕新个人所得税法为主题,财务处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薛刚教授为全体财务处职工培训,确保财务处全体成员熟悉新个税政策,方便后期为职工答疑解惑。2018年12月中旬,围绕如何组织填报,如何预扣预缴,相关工作如何开展,财务处制定了一套详细方案。2018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政策紧密出台,财务处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并将相关学习资料及填报操作手册上传至OA,供职工先行学习。
新个税改革对财务处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挑战,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创新管理模式,优化管理流程,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职工提供更高效优质的服务!(财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