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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参考
第九期
华中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编印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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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
吴道槐:认真贯彻落实《意见》 切实履行派驻监督职责
人民日报:既有“派”的权威,又有“驻”的优势
中国纪检监察:深化派驻机构改革 开启派驻监督新篇章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
近日,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党中央决定,在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监督取得的明显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党的十九大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战略部署,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目标任务。《意见》指出,派驻监督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自上而下组织监督的重要形式,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
《意见》强调,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要建立中央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管理,中央纪委副书记(常委)、国家监委副主任(委员)分管,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
《意见》明确,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为党组(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派驻机构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织的监督,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情况,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派驻机构既要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全覆盖。健全审查调查工作机制,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完善审查调查协调、案件审理协调、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分类施策推进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意见》强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派驻机构制度建设和服务保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自觉支持派驻机构工作,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守派驻机构作为党的政治机构、派驻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职能定位,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担当,加强能力建设,强化管理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
(来源:新华网 2018-10-30)
认真贯彻落实《意见》 切实履行派驻监督职责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吴道槐)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意见》进行动员部署。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派驻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会议精神,全面履职尽责,推动教育部直属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派驻监督职能定位。《意见》明确,坚持政治监督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必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派驻机构改革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落实。
党中央关于政治监督的职能定位,为做好派驻机构工作指明了根本方向,我们要深刻领会内涵,坚决落实要求。首先,要牢牢守住政治机构这个定位。派驻机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政治机关,必须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其次,要持续深化“三转”。此次改革赋予派驻机构国家监察职能,这是一次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三转”。派驻机构要在履行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等方面适应和体现政治监督本质属性,既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又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第三,要恪守政治原则和组织纪律。派驻监督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自上而下组织监督的重要形式。派驻机构要严格遵循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自觉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负责,定期报告全面工作,请示报告重要事项,主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在强化政治监督工作中践行对党的绝对忠诚。
围绕重点精准发力,不断擦亮政治监督“探头”。《意见》要求,派驻机构要紧紧围绕监督第一职责,结合驻在部门职责任务,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等情况,督促驻在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今天,没有哪一项事业像教育这样影响甚至决定着接班人问题,影响甚至决定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影响甚至决定着民族复兴和国家崛起。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必须充分认识所肩负的政治责任,善于从政治上看教育,严格科学精准有效开展监督,发挥好“探头”作用。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监督,切实监督教育部党组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监督,督促教育系统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转化”为推进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转化”为每个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坚决纠正落实中的“温差”“落差”和“偏差”,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当前,重点监督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组织开展对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紧围绕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督促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继续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靠教育吃教育的特权主义和特权思想。紧紧围绕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强化监督,深入治理直属机关“三评一赛”过多过滥、义务教育校外培训负担过重、高考特殊类型招生腐败等问题。紧紧围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强化监督,督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把选人用人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保持高度警觉,用良好政治生态涵养良好育人生态。紧紧围绕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强化监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最大限度防止干部犯错误、保护干部积极性,凝心聚力开启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新征程。
注重质量和效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意见》强调,要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教育系统点多、线长、面广,面对深化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既要强化政治担当,又要勇于善于监督。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强化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施策,着力强化日常监督,用好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独特优势,自觉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教育部直属系统落实落细落地。突出部党组这个“龙头”,坚持组长与党组书记日常密切沟通交流,完善纪检监察组每半年与部党组会商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制度,建立健全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党员处分协调等工作机制,推动部党组切实把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抓在手上、落到实处。抓住直属机关这个关键,健全完善与教育部机关纪委工作会商机制,督促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日常工作,协助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完善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年底述责述廉制度,发挥直属机关标杆作用。补足直属高校这个短板,协助中央纪委对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委书记加强考核,会同地方纪委加强对高校纪委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按照《意见》要求和统一部署,对部属其他高校纪委落实“两为主”提出具体措施和办法,推动高校纪委有效发挥监督作用。运用好巡视巡察这个利剑,督促部党组全面整改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协助部党组组织开展巡视工作,深入推进对直属单位和直属高校的政治巡视,指导直属高校党委扎实开展对二级党组织的校内巡察,形成三级联动的巡视巡察监督网。充分运用问责这个利器,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力等方面问题,提出问责建议,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按照赵乐际同志提出的“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依规依纪依法、作风优良”的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 第22期)
既有“派”的权威,又有“驻”的优势
监督关系不是对立关系,派驻机构不仅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更要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才能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进行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可以预见,派驻监督工作将取得重大进展。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上是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党组织监督的一种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加强派驻机构建设作出统一部署,进行了重大改革,在历史上首次实现了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的全覆盖。派驻机构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监督执纪问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对如何使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势在必行。
一方面,要体现“派”的权威。此次派驻机构改革,特别强调要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意见》指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其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建立中央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管理,中央纪委副书记(常委)、国家监委副主任(委员)分管,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通过分管领导定期主持召开派驻机构负责人会议、约谈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等形式,以及派驻机构报告工作制度、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职制度的不断完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将得到大大加强,派驻机构可以有更多机会向委领导汇报工作、更加直接地得到工作指导,这么一来,既大大增强了“派”的权威性,又增强了派驻机构同志对自己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人员的身份认同感。
另一方面,“驻”的优势也同样不可忽视。《意见》明确,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为党组(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众所周知,内因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如果光靠派驻机构的监督,驻在部门自身不主动作为,那么效果就会大打折扣。派驻机构要认识到,监督关系不是对立关系,派驻机构不仅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更要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才能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要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派驻机构改革中的制度建设、服务保障和干部队伍建设也必须跟上。《意见》指出要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服务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机构的干部队伍得到了相应的充实,但也要看到,与纪委监委机关的干部队伍相比,派驻机构人员老化、水平参差不齐、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派驻机构的工作必将随着监察对象的倍增而面临更大挑战。我们期待,此次改革将给派驻机构带来令人欣喜的变化。
(来源:《人民日报》2018年11月09日 09版)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 开启派驻监督新篇章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就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作出总体部署。这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中,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监督的一种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高度重视派驻监督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重要会议研究派驻机构改革问题,就派驻监督的地位作用、职能定位、工作机制、保障条件、自身建设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过往几年派驻监督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有效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实践的发展一刻也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工作的深化从来都是在总结提炼中推进取得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党中央出台派驻机构改革《意见》,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与巩固已有成果、深化派驻监督工作融通起来、体现其中,这对于践行“两个维护”,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必将起到有力促进作用。
准确把握派驻机构改革《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改革是时代的最强音。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派驻机构改革始终伴随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到2015年底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从十九大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设立派驻机构、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到此次出台改革意见进一步明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党中央强化派驻监督的决心和力度一以贯之。健全领导体制,坚守政治监督,赋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监察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服务保障,一系列改革举措,体现全覆盖和高质量的目标要求,直指影响派驻监督作用发挥的障碍所在,使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无疑是实现新时代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针和可靠保障。
以担当作为将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日前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作出动员部署,发出了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的动员令。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责无旁贷的政治任务。坚持吃透上情,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派驻监督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中办《意见》精神和动员部署会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使命自觉。加强统筹谋划,把贯彻《意见》与做好一个时期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整体考虑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抓紧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办法。把握分类推进,重点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履行两项职能,稳步有序推进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推动工作,把促进改革措施落实落地与做好日常工作统一起来,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精准把握和有效行使纪检监察权,不断提高派驻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
遇居新时代、站上新起点,锐意推进改革,忠诚干净担当,倾心书写派驻监督新篇章,一定能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 第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