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协和医院科技成果转化十条激励政策(试行)》(协和行字〔2024〕41 号)、《协和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协和行字〔2024〕73 号)规定,对眼科王博雯“一种眼眶取样器”成果转化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及简介:
该成果包含如下1项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名称:一种眼眶取样器
发明人:王博雯,姜发纲,王兴华,杨俊洁,石冰洁
专利号:ZL 2024 2 1556030.6
专利权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简介: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眼眶取样器,包括:套管组件,包括套管以及与套管连接的第一接口座,套管的前端侧壁设有多个侧孔;给药组件,包括针管以及与针管连接的第二接口座,针管可穿过第一接口座并插入于套管的内腔;以通过侧孔向眼眶内给药,第二接口座与第一接口座配合,实现针管的定位;取样组件,包括针杆以及与针杆连接的第三接口座,针杆可穿过第一接口座并插入于套管的内腔,以通过侧孔从眼眶内取样,第三接口座与第一接口座配合,实现针杆的定位;本实用新型简化操作步骤、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患者疼痛感并提升取样准确性。
二、拟交易价格
转让21.99万元。
三、价格形成过程
医院委托评估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资产评估,基于评估价参考经全体发明人同意,并与青岛丰逸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方)协商,双方同意该成果以协议定价21.99万元实施转让。
特此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6年4月21日起至2026年5月 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科研处反映。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27-85726130
科研处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