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课制度
一、集体备课制度
1、各教研室(或科室)每学期必须举行3-5次集体备课活动。
2、教研室(或科室)要加强集体备课的组织工作,每一次集体备课要达到以下标准:
(1)有明确的中心发言人,有规定的备课内容,有充足的备课时间。
(2)要根据不同的教学对象,根据教材和教学纲要的要求进行备课,要充分应用现代化的教学设备。
(3)要注意突出重点、讲清难点,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寓思想教育于专业知识教学之中。
3、教研室(或科室)必须对每一次集体备课活动做好完整的记录。
二、教师备课制度
1、每一次讲授大课必须在教案上有系统完整的备课笔记。
2、教案由教师本人保存,每次授课时必须携带,并应接受教研室、教学督导组和教学质控委员会的检查。
3、各教研室要保证教师有充足的备课时间,新内容的备课时间为1∶8(即1个学时的大课,有8个学时的备课时间),重复的授课内容为1∶4。
4、教研室(或科室)必须定期检查教师的教案,对不合格的教案必须重新编写。 |